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理工大学始建于1940年,是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教学研究型大学,是西南地区唯一一所具有兵工历史的普通高等院校。历经77年的建设发展,积累了较强的办学实力,其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学科专业结构日趋合理,师资队伍建设成效显著,科研实力增势强劲,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高,逐渐发展成为一所以理、工为主,理、工、文、管、经、法多学科相互渗透、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秉承“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的办学理念,坚持立足重庆、背靠兵工、辐射全国、走向世界,扎根巴渝大地办大学。要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传承创新文化精神,着力培养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扎实专业知识、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勤勉务实、社会适应性强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努力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建设及军工行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持。成为重庆市政府重点支持建设的地方普通高等院校之一。
学校始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拥有省(部)级一级重点学科1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覆盖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7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1个。目前设有本科专业62个,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重庆市级特色专业建设点6个、“三特行动计划”特色专业15个、特色学科专业群5个。
(二)单位构成
学校坐落于中国直辖市重庆,共有花溪、两江、杨家坪等3个校区。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7000余人。全校教职工约1700人,其中专任教师约1400人。学校累计已为社会输送10余万人才,曾荣获“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重庆市就业工作先进集体”“重庆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示范中心”等荣誉。
学校根据工作需要,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调整了部分处级机构及职责,调整后2018年学校处级机构共56个,其中,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人事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等党政管理机构27个,车辆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会计学院、管理学院等教学机构20个,工会和团委2个群团组织,图书馆、信息中心等教学直属单位6个,重庆理工大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个附属单位。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315.3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315.38万元,比2017年减少1968.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648.27万元,比2017年增加168.0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性调资,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667.11万元,比2017年减少2136.76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办学条件改善项目减少,党建及统战经费、宣传思想工作经费资金投入渠道发生改变等,主要用于教师队伍建设、教学质量提升、开放合作提升等重点工作。
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收支,与上年一致。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200万元,比2017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40万元;公务接待费8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未安排,均与2017年预算保持一致。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100万元,为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100万元,未安排政府采购工程及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667.11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