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学校师生员工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社会公众)依法获取学校信息,促进依法治校,充分发挥学校信息的服务作用,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和《重庆理工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制定本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需要获得学校信息公开服务的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和社会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将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更新,如有更新,以最新版本为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学校网站上查阅。
重庆理工大学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对学校信息公开权限的规定公开学校制作或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的信息。
重庆理工大学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两部分,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有效补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学校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学校编制的《重庆理工大学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学校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和社会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可以在学校网站上查阅《目录》,或者到重庆理工大学学校办公室(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红光大道69号 重庆理工大学花溪校区明德楼416室)查询。
(二)公开形式
学校主要通过学校网站、报刊、杂志、公告栏、宣传栏、广播、电视等形式进行信息公开。
学校网站地址为:http://www.cqut.edu.cn
(三)公开时限
需要公开的学校信息产生后,学校将在第一时间予以主动公开,最迟于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学校主动公开以外的学校信息,可以向学校申请获取。学校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学校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属于该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学校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学校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学校申请获取的,学校将依法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机构名称:重庆理工大学学校办公室
办公地址:重庆理工大学花溪校区明德楼416室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1:00,15:00-17:00
联系电话:023-62563022
传真号码:023-62563022
电子邮箱:xxgk@cqut.edu.cn
通信地址: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红光大道69号
邮政编码:400054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填写《重庆理工大学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学校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下载,也可到信息公开办公室领取。
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学校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一般一份申请中只限一项信息公开请求。
2.递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学校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学校不受理直接通过电话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3.申请处理
(1)审查:学校收到申请后,对申请要件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申请人可以补充或更正后再行申请。
(2)登记办理:对于审查通过的申请即时登记,并按登记的先后次序进行办理。
(3)答复:根据申请内容,学校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对不属于学校掌握的信息,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该机关名称或联系电话。
对属于学校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学校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将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经审查后,确认属于不予公开的学校信息的,不予公开,并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提供信息:若学校答复申请人可以提供信息,将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供;如需收取相关成本费用的,须缴费后提供;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可减免相关费用。
学校将按照重庆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
三、投诉方式及程序
学校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和社会公民、法人、其他组织认为学校未依法履行学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学校监察处投诉,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
学校监察处电话:023—62563040。
学校监察处地址: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红光大道69号明德楼113室,邮编:400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