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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重庆理工大学关于推进202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时间:2021-10-11
  • 作者:
  • 点击:
  • 来源:朱丽珠

重理工发〔2019185

 

 

印发《重庆理工大学关于推进

 202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重庆理工大学关于推进202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方案 2019 1226日第30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重庆理工大学

20191226

 

 

重庆理工大学关于推进

                  202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方案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事关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稳定,事关学校的生存和发展,是一项基础性、全局性的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国教育大会以及 2020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精神,明确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向和工作重心,细化就业工作举措,提升就业创业工作实效,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推进202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市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主动适应国家需求,紧紧围绕学校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立足稳定抓就业、立足育人抓就业、立足服务需求抓就业、立足内涵发展抓就业”的工作理念,加强就业保障、精准就业服务、畅通就业渠道,实现毕业生充分就业和高质量就业。

二、工作目标

围绕12333(聚焦一个中心、明确两点定位、实现三个提升、实施三项计划、建设三大工程)就业工作新思路,积极拓展就业市场,促进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实施精准化就业指导、提升毕业生就业质量;加强就业服务,提高毕业生及用人单位对就业工作的满意度。坚持保底线原则,确保我校2020届本科生初次就业率稳定在87%(每年731日),研究生初次就业率稳定在90%(每年731日)。

三、工作举措

(一)拓展就业市场

1.积极培育和拓展就业有形市场。按“专业化、小型化”的要求,分层次、分类别、分行业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双选活动,确保提供岗位信息数与毕业生人数比不低于3:1。各学院要充分依托学科专业特色,发挥行业优势,广泛收集企业招聘信息,主动加强与行业企业、产业园区的交流合作,积极开发重点产业和领域的就业岗位

2.建立常态化就业调研走访制度。校、院两级必须积极主动深入用人单位开展调研走访,了解行业发展趋势,把握企业人才需求动态,加强校企联系互动,挖掘更多岗位信息。学校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对口联系100+”优质就业单位,各学院依据学科专业特色联系对应重点就业单位;建立校、院两级就业调研走访常态化机制:学校就业服务中心确保每月至少1次市内企业回访调研,每学期至少1次市外企业回访调研。各学院每学期调研走访市内外企业2次以上。

3.建立校企融合稳定就业市场的长效机制。各学院要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定位,谋划学生就业布局,通过建立就业实习基地、 3+1”(本科)和“2+1”(研究生)人才培养模式、研究生企业工作站、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等多种途径稳定毕业生就业市场。

4.建立用人单位需求信息跟踪机制,确保有效信息的充分利用。学校就业服务中心每月定期电话回访到校招聘单位招聘情况,实时把握企业招聘动态和招聘实效。对于企业未完成的招聘计划,联系相关专业和学院通过定点推荐、定向招聘的形式再次利用,提高就业信息有效利用率。

(二)强化就业指导

1.建设大学生职业生涯发展个体咨询室,针对毕业生个体开展预约咨询服务,实现一对一,点对点的精准化就业指导。建设团队咨询室,分专业、分个性特征、分就业流向开展团队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服务。着力办好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并举办重庆理工大学首届简历大赛,引导毕业生明确就业方向,提升求职技能。

2.各学院应针对所有毕业生建立《毕业生状态信息册》,准确把握毕业生个体情况以及毕业生就业实时状况。重点关注“零就业家庭、农村建卡贫困户、城乡低保、残疾、孤儿、少数民族”等特殊困难毕业生群体,实施“一生一策”动态管理和精准帮扶,建立帮扶台账,分级落实帮扶责任,采取“一对一”、“多对一”等方式优先提供就业指导、技能培训、心理辅导和岗位推荐,确保我校有就业意愿的2020届特殊困难毕业生群体实现100%就业。特殊困难毕业生群体就业完成情况将作为新增考核指标,纳入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体系。

3.积极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开展专项计划、中小微企就业等基层项目专题政策宣讲和咨询活动,举办基层就业优秀学生报告会、交流会;建立和健全毕业生应征入伍激励和保障机制,动员和鼓励更多毕业生到部队锻炼成长,确保入伍毕业生占我校大学生入伍总人数的25%以上;大力宣传和落实学校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激励办法,提高学生参加基层就业项目的积极性和竞争力。鼓励毕业生主动适应新就业形态方式,实现多元化灵活就业。

4.加强对升学出国毕业生群体的指导和帮助。积极引导和鼓励毕业生继续深造学习,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升学出国专题培训活动,提升升学出国比例;各学院应及时把握毕业生考研及申请留学动态,对落榜毕业生进行针对性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切实开展好春“双选月” 活动,为他们提供充足就业信息保障。

5.加强就业指导与专业发展有机结合。学院院长、学科专业负责人应结合当前社会对专业需求状况、专业行业动态、学科专业发展前景等情况,给每一届毕业生进行至少一次专题就业形势讲座。充分发挥院长、专业系室教师行业背景和资源优势,挖掘就业信息,加强专业性就业指导。

6.积极开发和利用优秀校友资源,有效发挥校友在就业工作中的作用。邀请校友到校专题讲座,聘请校友做生涯规划指导师,通过优秀校友深刻的行业认识和实用的求职技巧,帮助大学生贴近社会、贴近实际;利用校友资源,收集和提供更多就业信息与岗位。

7.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实施就业工作队伍能力提升计划。实现每学期一次对从事就业工作的毕业班辅导员全覆盖的就业政策培训。定期对从事毕业生就业工作教师群体,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能力提升系列培训。

(三)细化数据统计

1.校院两级强化就业工作责任落实。严格执行校院两级毕业生就业工作责任承诺制;严格协议书、劳动合同等就业证明材料的审查,杜绝学生被就业和数据虚假情况;严格执行教育部“四不准”“三严禁”规定。将是否遵守教育部“四不准”“三严禁”规定、就业情况真实有效情况等纳入就业工作考核范围,对虚报造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并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2.各学院应逐条核查就业数据信息,及时在就业系统中更新毕业生就业动态。从2019年,每年11月份至次年2月份实行月报制度,3-8月份实行周报制度,每周三定时上报数据。学校将实行定期通报制度,每年3-6月份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各学院就业进展情况。

3.学校将建立毕业生就业信息核查制度,对各学院就业派遣方案通过短信、电话、座谈等形式进行核查,确保准确真实掌握毕业生就业信息。对于教育“学信网”、重庆市教委短信电话调查、学校就业核查中反馈有问题的信息,要建立台账,逐条核查,对发现弄虚作假的情况,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查处一起。

(四)深化就业服务

1.建立企业招聘值场制度。学校就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及对口学院针对到校招聘用人单位实行专人专场跟踪服务。各学院应积极深入招聘现场,推介毕业生,收集企业反馈信息。各学院就业工作相关负责人每学期应至少3次到招聘双选会现场值场签到。

2.加强学生-学校-家庭联动,班导师应主动和毕业生家长联系,了解毕业生真实就业意向,告知当前国家就业形势、学校就业状况、等,寻求家长支持,引导他们与学校同频共振,形成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就业的有效合力。

3.学校流程平台上线就业协议书换发流程,下放给学院毕业生违约及协议书换发审核权限,简化毕业生办事流程,提高就业服务效率。

4.强化就业工作人员的窗口意识、服务意识,不断转变工作作风,严格执行限时结办制、首问负责制,全面提高校园招聘活动质量,提升学生和用人单位对就业工作整体满意度。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全面落实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成立和调整校、院两级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校、院两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组长。

2.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每学期听取一次学生就业创业工作专题汇报。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专题就业工作会议,学校分管领导每学期召开一次以上就业创业工作例会。

3.各学院党政联席会应每学期专题研究学生就业创业工作一次以上。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专题就业工作会议。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应包括本学院专业系室主任(副主任)。

4.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修订和完善《重庆理工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考评办法》完善就业工作表彰的基本指标、量化标准和奖励制度。

(二)落实经费保障

1.加大对身体残疾和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力度,将原200/生的求职补贴,提高至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300/生;身体残疾等特别困难毕业生800/生。

2.学院应加强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投入力度,建立毕业生就业工作配套经费,并在单位绩效分配中体现或设专项就业绩效考核奖励。

 

 

 

 

 

 

 

 

 

抄送:校领导。

重庆理工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912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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