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理工大学文件
重理工发〔2019〕1号
重庆理工大学关于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精神,引导大学生志存高远、脚踏实地,面向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就业创业,现结合学校实际,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大学生就业事关亿万家庭福祉和学校改革发展,影响学校社会声誉和生源质量。学校各级领导和全体教职工要充分认识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落实就业创业工作“三全”(全局、全程、全员)思想,不断增强做好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千方百计帮助学生充分就业,逐步实现高质量和满意就业,以实际行动推动学校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大学建设。
二、做好顶层设计,不断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主要围绕落实 “12333”(聚焦一个中心、明确两点定位、实现三个提升、实施三项计划、建设三大工程)就业工作新思路,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一)聚目标,明方向,以实现毕业生更高质量就业为工作中心
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反映学校办学质量和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水平。学校各培养单位(学院)要大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要将就业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将价值引领贯穿学生生涯发展教育和就业指导活动,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择业观;要巩固传统就业市场,积极开拓优质就业市场,做好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确保我校本科生初次就业率稳定在90%(每年8月31日)左右,研究生初次就业率在92%(每年8月31日)以上;确保毕业生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就业质量稳步提高。要研究出台毕业生就业质量评价体系和实施方案,适时开展就业质量评价工作。
(二)凝共识、聚人心,明确就业工作两点定位
一是毕业生就业质量是检验学科专业建设成果的试金石,高质量就业必须有高质量的学科专业建设、高质量的人才培养作为基础;二是毕业生就业要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服务、为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特别是为重庆发展战略和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提供更多更好的高素质人才。
(三)补短板,挖潜力,努力提升三个重点领域
1.提升毕业生升学深造比例。毕业生升学深造状况是衡量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和就业质量的重要指标,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和激励办法,加大力度,常抓不懈,持续推进,力争通过五年左右的时间,全校本科毕业生升学深造比例达到20%以上,研究生升学深造比例达到5%以上.
2.提升毕业生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比例。要坚持正确的就业导向,增强学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意识,培育学生的家国情怀,积极引导学生到国家最需要的地方就业创业,到军营建功立业,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要围绕“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等国家战略,围绕重庆建设“两地、两高”,实现“两点”定位的战略,加大对重点领域、重要行业、重点地区、重大工程和项目等就业市场的开拓力度,促进更多优秀学生到国家需要的重点行业、关键领域就业创业。
3.提升毕业生服务产业转型发展比例。要不断开拓学生就业新领域,围绕区域经济社会重大战略需求和学校办学目标,科学进行学生就业布局。支持一流学科、优势(特色)学科与国家重点行业、关键领域需求对接;引导学生积极到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就业创业;深入挖掘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创造的就业机会,在共享经济、现代供应链、人力资本服务等领域拓展就业新空间。力争通过五年左右时间,显著改善我校学生就业结构,提升就业质量,形成与学校发展目标和产业转型发展相符合的就业市场布局。
(四)抓落实,见成效,扎实实施好三项行动计划
1.“百千万”行动计划。即“百+”基地提质量;“千+”单位进校园;“万+”岗位送学生。学校要建立百家以上的优质就业单位目录,重点引进和推进优质就业基地建设;每年要引进千家以上的用人单位进校园招聘,按照“四化”(区域化、集团化、专题化、常态化)要求,组织开展好校园双选活动;每年要为毕业生提供万个以上的有效就业岗位信息,为毕业生充分就业和高质量就业提供可靠保障。各学院要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定位,谋划学生就业布局,要进一步巩固与传统用人单位的关系,进一步密切与相关行业的联系,通过产学研、“3+1”(本科)和“2+1”(研究生)人才培养模式、研究生企业工作站、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等多种途径,建立相对稳定的实习实训和就业基地,挖掘和培育优质就业单位,促进学生充分就业和高质量就业。
2.专门人才助推计划。要鼓励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特别是人文社科、经济管理类等专业的优秀骨干主动投身党的伟大事业,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服务各级政府人才发展需求,着力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输送高素质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学校相关部门应该有意识、有计划的为他们创造条件、提供必要的帮助,特别是鼓励和支持他们参加选调生、新疆西藏内招生、公务员等选拔;要依托政府就业部门、社会机构和学校相关专业,设立工作专项,探索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定期开展政策宣讲、公共讲座、分类指导、考试辅导等形式,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精准指导和服务。
3.基层就业创业激励计划。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与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联系,落实相关制度和政策,学生处、研究生院、武装部、校团委、招就处、教务处等部门要紧密协作,鼓励和支持毕业生敢于有梦、勇于追梦、勤于圆梦,到城乡基层、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中小微企业等领域就业创业,让青春之花绽放在国家最需要的地方,提高毕业生对国家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要完善支持保障机制,对毕业生生参与“西部计划”、“选调生”、“三支一扶”、重庆市“乡村振兴人才建设”等各类基层项目进行“一对一”指导与服务;要修订完善学校关于鼓励和支持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激励办法,加大奖励力度;要定期走访基层就业的学生,关心关注他们的成长与发展;要落实好西部计划服务期满志愿者、参军入伍退役等学生升学、就业的政策和服务工作,帮助他们成长成才。
(五)全方位、共协同,大力建设好三大工程
1.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工程。做好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根本在于立德树人,提高学科和专业办学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学生就业竞争力。要进一步明确人才培养学院是主体,专业是关键,学生是核心;认真贯彻全国本科教学会议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的讲话精神和关于高等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学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大会、本科教育工作大会和2019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为契机,深入开展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大讨论,牢固树立学生是属于专业的思想,立足于学校办学定位和培养目标,积极推进研究生学位点(尤其是研究生专业学位点)和本科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要大力培育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培养创新型人才,不断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逐步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努力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文化氛围;引导学生开展学术科研和社会实践活动;积极促进研究生对外学术交流访学;充分利用学生工程训练中心、国家(部、省)级科研平台(实验室)等创新创业平台,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技能,支持学生开展创新创意训练和实践;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创新创业导师团队,发挥好创业孵化实践基地、国家(省部级)众创空间等作用,构建学生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积极争取政府和社会资源,支持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扶持学生创业项目,促进学生科研成果、发明专利的转化,不断完善学生创新创业扶持体系。要充分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要积极创造条件,引导和督导学生全面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增强就业竞争力。就业部门要及时将毕业生对人才培养、教育管理和服务以及用人单位的毕业生评价和建议等反馈到学校相关部门和学院,为人才培养改革提供建设性意见。
2.就业创业引导工程。要紧密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把就业创业引导贯穿到人才培养和思想政治工作全过程。要加强以“责任”为价值核心的就业文化建设,培养学生树立“志存高远”“志在四方”的生涯发展观念,鼓励毕业生积极升学深造、到国家战略需要的地方和到重要行业、关键领域就业创业;要加强职业发展教育,要立足学生发展特点,整合校内外师资力量参与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通过集体备课、听课、师资培训等方式不断改进授课方法,提升教学水平;要完善学生生涯发展和就业指导支持体系,完善职业发展教育在线测评、开展求职季系列咨询活动以及“职通未来”团队辅导等活动,激发毕业生生涯长远发展的规划意识和主体意识,在充分了解、双向选择的基础上开展就业引导工作;要夯实基层就业项目引导工作,积极开展基层就业创业政策宣讲、咨询,开展基层就业创业优秀学生报告会、交流座谈会等形式树立先进典型,加强舆论宣传,组织报名、跟踪服务等工作,提高学生参加基层就业项目的积极性和竞争力。
3.就业创业服务工程。按照“精准、高效、便利”的总要求,要加强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化建设,不断优化集学生、用人单位、培养单位(学院)和学校“四位一体”的协同工作平台,推动学校就业创业工作从信息化向智能化发展,探索建立基于“互联网+”、精准人职匹配的就业信息服务新模式,把就业信息“大水漫灌”式推送变成“精准滴灌”式对接,促进就业服务提质增效;要持续推进“一站式”就业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提高服务效率和便利化,充分满足学生和用人单位日益增长的各类需求;要做好就业资讯服务工作,推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系列调研项目,支持鼓励学院、学生社团或第三方机构参与项目调研和研究;收集、发布重点城市和行业产业状况、收入水平、落户政策、人居环境、消费价格等学生关心的信息,撰写调研报告,宣传各地的人才引进优惠政策,为毕业生就业选择和用人单位制定招聘政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要做好特殊就业群体的个性化服务工作,特别是就业困难群体(双困学生、残疾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和离校未就业的学生的帮扶工作以及基层项目、自主创业等群体的服务工作。
三、加强组织领导,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面落实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每学期研究一次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每年召开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年会,学校分管领导每学期召开一次以上就业创业工作例会,全面总结和研究部署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就业创业工作也是学校领导联系学院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学院党政联席会应每学期专题研究学生就业创业工作一次以上,学院领导应联系专业系,具体推进本单位学生就业创业工作。要进一步落实好学校长期形成的“校、院、专业(学办)、班导师(辅导员)”四级联动就业创业工作机制,落实“全员化、全程化、信息化、专业化、个性化” 就业创业工作要求。
(二)加强协同合作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全校学生就业工作的主要负责部门,要切实起到牵头组织、管理督促的作用;教务处指导督促本科专业人才培养建设、校企合作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和学生创新创业课程开发和建设;财务处和人事处要支持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所需的经费和师资队伍建设;教务处、团委、招就处、研究生院等部门要和创新创业学院统筹协同,完善对创业学生的日常管理、流程审批、学业管理、安全保障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要把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和创新创业大赛作为重要抓手和助推器,组织好“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专业学位研究生技能竞赛等研究生专业性竞赛、重庆市及学校创业大赛及各项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等,建设和管理好学生创业孵化基地。
(三)明确学院职责分工
各学院院长和党委(总支)书记是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列入本学院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学院教育教学及专业发展等工作的整体规划,明确方向,划分职责,全员参与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教育工作;学院分管领导要狠抓落实,具体组织协调开展工作;学院就业服务工作人员负责本学院就业创业管理工作;专业教师通过日常教育教学,对学生进行职业能力和职业素质的教育,利用专业资源和人际网络,为毕业生提供更有效的实习基地和就业创业机会;要发挥研究生导师在毕业研究生思想教育、就业指导、求职推荐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研究生导师在专业领域和社会工作中的资源优势,挖掘各种就业资源和创业渠道,积极推荐毕业研究生就业创业,把研究生创新创业就业情况作为导师考核奖励的重要参考指标;辅导员(班导师)和专业老师全力配合,主动参与到学生就业创业教育和指导工作中。
四、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各项管理工作
(一)完善制度,加强建设
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重庆理工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考评办法》、《关于鼓励和支持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激励办法》,在2019年内出台“毕业生就业质量评价考核方案”等制度,完善就业创业工作(质量)考核的基本指标和量化标准,使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做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要完善表彰奖励制度,提高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含金量,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要按照上级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四到位;要加强队伍建设,每年有计划地选派校、院两级从事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参加培训,将就业创业工作队伍培训纳入学校、二级学院师资培养计划,支持他们考取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以提高其工作水平和教学效果;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创新创业学院针对专职就业创业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每年不少于4个学时。
(二)强化“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
要按照《重庆理工大学本科专业建设管理办法》和《重庆理工大学硕士学位点建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强化“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紧密围绕“三个适应”(适应市场需求、适应社会需要、适应学生未来全面发展),以就业质量倒逼、推动专业结构优化和招生计划的调整,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目标与社会需求的适应度和用人单位的满意度。
(三)规范校园招聘活动
要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校园招聘管理相关规定,不断优化办事流程,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办事效率,改进服务质量,为用人单位进校招聘和学生求职提供优质服务;要坚持以学生为本、服务用人单位、服务人才培养和国家战略需要的思想,不断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提升校园招聘活动质量和满意程度,确保学生和用人单位对就业工作整体满意度逐步提升。
(四)严格执行教育部“四不准”“三严禁”规定
即: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协议,不准将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严禁发布含有限定985高校、211高校等字样的招聘信息;严禁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性别、户籍、学历等歧视性条款的需求信息;严禁发布虚假和欺诈等非法就业信息,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要利用各种途径,广泛开展宣传,并严格执行,定期检查,确保就业工作合法合规,毕业生就业情况客观真实,就业数据准确有效。
(五)进一步强化就业统计管理
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加强就业三方协议书管理,确保“一生一协议”,“签、换”均合规;要及时更新毕业生就业数据,反映毕业生就业动态并及时上报;要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发布的就业统计标准,在规定的就业统计时间节点和要求上报或发布;严格执行校院两级毕业生就业工作责任承诺制,严格就业方案审核,做到每生必查,就业必核;杜绝学生被就业和数据虚假情况,确保毕业生就业状况和就业数据真实可靠。
重庆理工大学
2019年1月2日
抄送:校领导。
重庆理工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9年1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