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校党委研究决定,拟派李川同志于2023年12月8日至12月12日赴香港、新加坡执行人才交流工作任务,在外停留5天,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姓 名 |
性别 |
单 位 |
职称/职务 |
职业属性 |
身份证号 |
李川 |
男 |
重庆理工大学人事处 |
副处长 |
事业单位人员 |
5102**********0234 |
一. 出访时间:2023年12月8日至12月12日,在外停留5天。
二. 出访费用:由因公出访经费支付。
1.国际旅费(出境到入境口岸) |
23510元/人(经济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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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住宿费(标准、天数) |
6755元=(香港1900港币/人·天×汇率0.95×1天+新加坡220美元/人·天×汇率7.5×3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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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伙食费(标准、天数) |
2188元/人=(香港500港币/人·天×汇率0.95×2天+新加坡55美元/人·天×汇率7.5×3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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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杂费(标准、天数) |
1470元/人=(香港300港币/人·天×汇率0.95×2天+新加坡40美元/人·天×汇率7.5×3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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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城市间交通费 |
440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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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费用(必需的保险、会议注册和确需宴请、赠礼及列车补助等) |
340元/人(含保险费、新加坡出境证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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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摊翻译人员 |
0 |
合计 |
38663元/人 |
三.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3日至11月17日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实名向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反映,电话:62563257。
重庆理工大学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