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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理工大学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24-11-12
  • 作者:
  • 点击:
  • 来源:张保川

重庆理工大学文件

重理工发〔202424


重庆理工大学

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就业〔20234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届全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渝教学发〔20241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4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教育部、重庆市教委就业工作会议要求,坚持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健全就业服务体系,深挖需求市场潜力,精准就业指导服务,提升就业工作成效,确保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二、工作举措

(一)大力开拓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

1.深入开展访企拓岗专项行动。持续深入开展高校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充分调动校地政企各方资源,加大访企拓岗频次力度,积极组织开展学生访企活动,切实提升岗位的利用率和访企拓岗的实效性。各学院要结合学科专业特点,精准有效访企拓岗,上一年度初次毕业去向落实率低于本校平均水平的学院,原则上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和专业系室负责人平均每人联系走访用人单位不少于10家。

2.着力夯实校园招聘基础。加强校地、校企对接联系,推进落实教育部万企进校园计划,主动邀请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优质单位、中小微企进校多批次、多层次、高频次开展校园招聘活动。深入挖掘校友资源,成立重庆理工大学人力资源校友分会,组织校友企业招聘双选会。鼓励院系立足专业拓展行业市场,积极开展小而精、专而优的小型专场招聘活动。加强校园招聘活动组织管理,认真审核校园招聘信息,杜绝已吊销、已注销、歇业、未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或严重违法失信的用人单位进校宣讲招聘,确保校园招聘活动安全规范、有序开展。

3.拓展毕业生多元化就业空间。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是吸纳毕业生就业的主渠道,要加强与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供需对接,引导更多毕业生到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就业。充分挖掘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带动就业潜力,引导毕业生发挥专业所长,在创意经济、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等多领域灵活就业。积极鼓励和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

(二)用好用活政策性岗位资源。

4.引导鼓励毕业生赴基层就业。积极宣传、组织实施好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就业项目深入挖掘基层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工作、司法辅助等就业机会,引导毕业生面向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就业创业。

5.积极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加大征兵宣传进校园工作力度,通过设立征兵工作宣传站、播放征兵公益宣传片、发放应征入伍宣传单、入伍先进典型事迹报告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推进以毕业生为重点的精准征集。严格落实两征两退要求、学费代偿补偿等优惠政策,对退役复学后的大学生,在学业接续、职业指导和就业推荐等方面提供帮助。

6.提升政策性岗位就业比例。及时跟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政策性岗位招录进程,加强对考公考编毕业生的教育辅导;进一步浓厚考研氛围,强化考研帮扶,组织专业教师,在学生的考前培训、面试、复试、志愿调剂等方面提供精细的指导和服务,提升公考成功率和升学出国率。

(三)提升就业指导服务水平。

7.健全就业指导教育体系。深化校内外联动,持续加强就业指导课程建设,整合校外机构和校友资源,推动就业指导教研融合、思政融合、实践融合,构建价值引领与职业规划、就业指导与技能提升、教育教学与理论研究紧密结合的就业指导教育体系。把就业实习实践作为促进就业的重要渠道,组织引导大学生利用寒暑假时间积极参与就业实习实践,激发学生求职意愿,帮助学生增强就业能力。

8.拓宽就业价值引领路径。开展校友典型事迹宣传,用身边人、身边事引导毕业生树立昂扬向上的就业价值观;立足学科专业特色,对接重点行业和社会组织共同开展就业指导,增强学生对行业发展的认知,培养学生投身行业的热情;以科学的职业发展观凝聚家长共识,推动家、校、生同频共振,最大限度减少盲目的慢就业”“不就业现象。

9.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严格落实三严禁要求,规范校园招聘活动管理,严格审核用人单位资质、岗位信息,营造公平有序的就业环境,努力消除就业歧视。加强毕业生诚信和安全教育,树立遵纪守法意识,引导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及早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并如实履约,严密防范招聘欺诈、培训贷陷阱等不法招聘行为,及时向学生发布警示提醒信息,确保校园招聘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四)加强暖心就业服务。

10.加大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力度。准确掌握各类特殊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意愿、就业进展和就业心理状况,按照一人一档”“一人一策,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分类帮扶、精准发力。把各学院制定帮扶举措、建立帮扶台账以及取得帮扶成效情况作为就业工作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适时开展就业工作督促检查。深入实施宏志助航计划,优化培训内容,提升培训质量,扩大培训覆盖面,激发就业困难群体求职就业内生动力,不断提升培训实效。

11.搭建高质量就业服务平台。持续优化升级学校就业信息平台,简化就业手续线上办理流程,整合就业测评、AI面试等功能,做好毕业生线上就业服务。加强对毕业生求职意愿的跟踪调查,建立优化高效精准的就业信息推送机制,提高线上就业信息发布利用效率。加强两江校区就业招聘场地建设,开通就业交通专线,举办专场招聘会,促进跨校区就业服务质量提升。

五)强化就业统计反馈。

12.规范就业数据统计。严格落实教育部三严禁”“四不准工作要求,开展就业数据全面核查和重点抽查,严格就业材料审核,做好就业数据材料统计报送工作。建立就业数据定期通报机制,开展校级短信核查、学院自查、学院交叉检查、毕业生反馈等统计核查,确保就业数据真实准确。

13.加强反馈联动机制。深入开展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跟踪调查,编制发布校、院两级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发挥就业对招生、人才培养的反馈作用。将毕业去向落实率和调研反馈结果作为教学评估、招生计划、人才培养、专业调整的重要参考和依据,促进实现招生、人才培养与就业相互促进、相互支撑的良性循环。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把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分管领导靠前指挥,院系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协同推进,全员参与、闭环落实的工作机制,层层压紧扣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取得成效。

(二)压实工作责任。

各单位要加强统筹部署,精心组织谋划,明确抓就业、促就业的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各学院要把就业工作列入党政联席会议重要议题定期研究推进,制定就业工作方案,分级落实工作责任,调动专业教师、辅导员、班导师、研究生导师积极性,共同参与就业工作。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在就业指导服务、课程体系建设、就业实践基地拓展、需求信息挖掘等方面为推动就业工作开展提供更多便利条件、实效保障。

(三)注重总结宣传。

各单位要用好各级各类媒体和宣传阵地,全方位宣传国家和重庆市就业创业相关政策。深入挖掘优秀毕业生事迹和典型工作经验,强化就业育人宣传引导,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强正面舆论宣传、正向引导,密切关注就业负面舆情,营造全社会支持毕业生就业的良好氛围。

 

重庆理工大学

2024318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校领导。

重庆理工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43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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