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理工大学
关于2023—2024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编报2024年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学校2023—2024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2023—2024学年,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把信息公开作为促进依法治校的重要抓手,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等有关规定,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本报告由学校党政办编制,报告全文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清单事项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起止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通过重庆理工大学信息公开网(http://xxgk.cqut.edu.cn)对社会发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联系重庆理工大学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023—62563022、邮箱:xxgk@vip.cqut.edu.cn)。
一、概述
学校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市政府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建设,严格信息发布审批程序,推进民主管理、依法治校,切实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具体做法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信息公开机制。为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协调、监督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全校信息公开的日常事务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各二级单位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分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信息公开联络员,加强队伍建设和培训,确保职责到岗、任务到人。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与“不定期督促提醒”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督促检查,增强各二级单位信息公开的积极性,形成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办公室牵头协调、相关二级单位各负其责、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广大师生员工积极支持和参与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二)明确主体责任,落实信息公开要求。学校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所列10大类50条所规定的内容建立学校信息公开目录,结合各职能部门业务归口管理情况,调整优化任务分解,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主体责任、具体责任,确保公开事项落实到位。同时,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上传、谁维护”的原则,督促相关业务部门提升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对照目录要求,把工作做在平时、抓在经常,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准确、高效。
(三)拓宽平台渠道,提升信息公开水平。学校以师生和公众需求为导向,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不断优化升级媒体公开平台,畅通信息公开途径,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使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获取学校信息的方式更加多样和便捷。充分发挥学校门户网站、办公OA系统,广播、宣传栏、《学生手册》、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宣传功能,借助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直播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校园实时信息。通过召开新学期工作研讨会、干部教师大会等工作会议形式公开涉及学校重大决策、发展规划重大事项或事关师生切身利益的信息。通过书记校长信箱、“校领导接待日”、党外代表人士双月座谈会、花溪校区明德楼大厅征求意见箱、“接诉即办”平台、“民呼我为”平台、24小时值班电话等方式精准、快速地回应师生及社会的关切,形成线上线下相融合的立体化信息公开体系,推进学校党务校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四)抓好党务公开,提高信息公开实效。学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中央和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落实市委教育工委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要求,围绕学校第三次党代会提出的总体思路,利用信息公开网党务公开专栏、校报、新闻网等媒体,及时报道宣传学习情况和党务工作中涌现的典型案例和优秀事迹。公开内容严格按照提出、审核、公开和反馈的程序办理,对适宜在党内公开的信息,通过会议、文件等形式,及时向党员进行公开。充分发挥党代会、教代会在学校民主办学与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拓展师生员工参与党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扩大了党员干部及群众对党组织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调动了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主观能动性,党务公开工作水平全面提高,实效性不断增强。
(五)注重宣教培训,强化信息公开意识。面对信息公开工作新变化、新要求,学校通过校内宣讲会、电子显示屏等多种途径,在全校范围内广泛宣传,加深了广大师生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为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成效奠定了基础。2023—2024学年,学校通过信息公开工作会议交流、联络员工作群相互学习等方式,不断提升专兼职人员的工作素质和能力。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23—2024学年,学校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着力扩展信息公开范围,明确各项公开事项的责任单位和时限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门户网站、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校报校刊等形式主动向校内和社会公开信息2799条,微博、微信推送信息2310篇,主动公开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信息423条,内网办公系统发布通知698条、文件435个。在师生及公众广泛关注的招生考试、财务资产等重点领域,学校加大对招生、财务部门的信息公开宣传培训,增强其信息公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及时将招生、财务信息发布在学校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并且设立了咨询电话和邮箱,方便师生和社会人士咨询,切实维护公众利益,做到公开信息全面准确、及时有效。
三、清单事项公开情况
学校在信息公开网上主动公开信息共计423条,其中《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所列10大类共计50条信息总计423条。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学校在《重庆理工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2023—2024学年,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通过各种形式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学校在信息公开网公布了信息公开办公室和纪检监察室的地址、电话及邮箱,将信息公开工作置于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广泛听取意见建议。2023—2024学年,学校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学校始终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依法依规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比如,个别人员信息公开意识不强、工作队伍专业化水平不高、信息公开能力水平距离打造重庆理工类高校发展样板还有差距、公开内容和形式还不够丰富、信息公开工作还不能完全满足师生群众日益增长的便捷化需求。下一步,学校将从以下几方面不断改进,持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强化宣传培训,提升业务能力。通过组织召开信息公开工作会、学习培训会等方式,加强政策宣讲力度和业务培训力度,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和工作责任,提高保密意识,推动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并结合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加大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之间的沟通交流,力争打造一支讲规范、重效率的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同时,通过组织专题讲座、专题活动等方式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提高全体师生的思想认识,努力营造全校上下通力合作、积极主动参与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考评监督,健全工作机制。结合教育部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及重庆市工作要求,及时做好学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及工作指南、公开目录等配套文件的修订工作,持续推动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监督、考评机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检查,并适时通报检查情况,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三)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公开质效。根据广大师生、社会群众实际需求及反馈意见,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进一步拓展公开的范围、内容和方式,用好微博、微信等渠道,不断创新信息公开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强化门户网站、专题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等平台的快捷性、互动性和智能性,深入打造校园官网、移动端、线下等多层次、全领域信息公开渠道,以更加专业的态度和新颖的形式,提升信息公开供给精准化水平,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全面提升。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2024学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重庆理工大学
2024年10月31日